《人社部:对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免减缓”》

发布日期:2020-09-04 浏览次数:585

人社部近日召开2020年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介绍,目前按缴费基数下限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占全部缴费人员的60%左右。

聂明隽介绍,今年2月20日,为支持企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稳定和扩大就业,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规定从2月起对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免减缓”。截至6月底,三项社保共减免企业缴费5769亿元,缓缴社保费431亿元,对纾解企业困难,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大家知道,当前我国经济社会面临的困难和压力依然较大,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面临较大压力。”聂明隽介绍,为更大力度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根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6月22日,三部门印发了《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将2月份开始实施的阶段性免征中小微企业社保费政策延长到年底,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政策延长到6月底,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也可延长到年底。除这三项延长期限政策外,《通知》还明确了2020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允许今年缴费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明年年底前补缴等两项新政策。

对于此次出台的政策,聂明隽总结,其中一个特点是“分类施策”, 即对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延续前一阶段的减半征收和免征的政策力度,便于政策衔接和操作实施。在延续期限上,重点向抗风险能力弱、受疫情冲击大的中小微企业倾斜。

同时,他还提到,今年的政策可谓“规模空前”。聂明隽说,预计减免政策实施到年底,三项社会保险全年合计为企业减少成本1.6万亿元。这里有一组对比数据,2015年以来国家先后六次下调社保费率,职工五项社会保险总费率从41%降至33.95%,共为企业减费近万亿元。